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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和保密:
客户应保证拥有或已取得译稿的版权或翻译权。本公司除保留署名权外,其他权利由客户所有和支配。基于保密原因,无论客户是否按期取稿,本公司有权将逾期三十天未取的原稿和译稿予以销毁。稿件的销毁不影响客户支付全部译费。
免责和赔偿:
本公司对译稿的内容、用途以及使用译文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后果不承担责任。如客户对译稿有异议,请在收到译文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确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错译、漏译时,本公司将视情况予以修改、补充。当译文错误率超过1%时,超过部分错一罚十,同一错误重复出现只计一次。
稿件延误应按单价乘以应完成天数除以实际完成天数的方式对客户进行赔偿。发生下列情况,本公司不承担延误责任:
1、 客户签署的委托登记单或合同出现问题时;
2、 客户未按时支付相关费用时;
3、 实际字数超过预估字数时;
4、 按客户提供的联系方式和时间进行联络失败时。
注:客户提出的任何退款或索赔金额仅限于本公司所收取的译费总金额之内。
条件和要求:
客户应向本公司提供原文通顺、清晰的原文。本公司将以签署翻译委托登记单或合同时给出的原稿为准。客户中途提出加速或停止,应与本公司协商并支付相关费用。中途增加或修改内容另外计费,时间顺延。中途删减内容不退费,时间不提前。经客户委托,本公司亦承接原稿的校对和编辑,相关取费参照翻译费标准执行。合同和翻译委托登记单是正式契约性文件请认真填写。请将对译文的格式、装订、存储等要求以及相关的人名地名机构名等专有名称填在相应的栏内。由于拒填、漏填或填写不清及填写错误而产生的后果,由客户自行负责。收稿时开出的票据是本公司惟一的取稿凭证,请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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